Biblia Todo Logo
線上聖經

- 廣告 -




路加福音 18:20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20 你知道天誡,即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盜竊,不可作偽證,應孝敬父母。』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0 你知道『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偽證,要孝敬父母』這些誡命」。

參見章節 複製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0 下面這些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要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

參見章節 複製

新譯本

20 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參見章節 複製

中文標準譯本

20 你是知道這些誡命的: 『不可通姦、 不可殺人、 不可偷竊、 不可做偽證、 要孝敬父母。』 」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參見章節 複製




路加福音 18:20
15 交叉參考  

據此,『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求,』及其他誡命,皆可概括於一言,即『愛鄰如愛己。』


『孝敬父母』乃附有諾言的天誡第一,


為兒女者宜萬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在主內極為可喜的;


因為在 神之前,所有血肉之倫皆不能因遵行法律而稱義;關於罪的全部知識,可取之於法律。


耶穌對他說:『你為何稱我為善?除了一位,即 神,無有善者!


那人說:『這一切,我自幼即遵守了!』


跟著我們: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