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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54 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誰就有永恆的生命,最後一日,我必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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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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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54 凡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而我在末日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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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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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在末日我還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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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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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12 交叉參考  

我已經和基督一同釘上十字架:我雖活,已非我,實係基督活在我之內;現在我之所以活於肉體內者,惟憑信仰 神的聖子——此聖子愛我,並且為我捨身。


阿們、阿們,我告訴你們!信我的人,享有永生。


只有靈能甦生,皮肉則一無用處;我對你們說的話,句句是靈,是生命,


不要為易腐蝕的食物辛勞,應當為那能持久以達永生的食物操作,斯即人之子要給你們的,亦即父 神對祂印證的。』


但是喝我所給的水,就永不再渴,因為我所給的水,在他裏面,將成為一泉源,長流不息,以達永生。』


我的肉是真正的食品,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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