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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7:28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28 人皆有缺陷而法律任命之為大祭司,但是在法律之後而有的誓詞,是任命一位永恆完善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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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8 根據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有人的軟弱,但律法之後憑誓言所立的大祭司聖子永遠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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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8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是軟弱的人;可是在律法以後,用誓言所立的兒子,卻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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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8 律法委任的大祭司都有軟弱,但在律法以後,誓言保證的話語所委任的兒子,卻永遠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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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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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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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7:28
17 交叉參考  

神為萬物之本,亦即萬物之所由來,既欲引導眾多子民進入光榮境界,宜其必將救恩的先導者,通過苦難,臻於完善。


這一位,是用誓言設立的,立之者語之曰:『主已立誓,誓而不悔,汝永為祭司,與麥基洗德等次相承』。


這 神子,即 神任命為繼承萬有者,亦即創造宇宙者。


「瞧吧!今朝、明日,驅魔逐妖兼行醫,第三日即告完成。


可是祂,因其永遠長存,遂保有不更易的祭司職;


彼無父無母,無族譜,既無時日之始,復無壽命之終,唯與 神的聖子相似,永為祭司,


同樣,基督也未嘗因為成了大祭司而自尊,尊之者實乃對祂說『祢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祢』的那一位,


可是基督是以兒子資格管理自己的家,所以我們若對那希望,存篤信之心而矜驕,堅持到底,即屬其一家。


耶穌嚐了,便說:『完成了!』隨即低着頭,把靈魂放棄。


我們既有一位大祭司扶搖直上天堂,即 神的聖子耶穌,就該堅持我們的供認,


職是之故,其必一切酷似諸弟兄,殊屬必要,俾其能在 神的事務上,以慈愛而忠實的大祭司資格,為人民的罪謀救贖。


同蒙天召的諸位聖潔弟兄,務必對我們所信仰的使命者兼大祭司基督耶穌,加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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