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祭司職位既已變更,則法律亦非更改不可。
12 既然這祭司制度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
12 祭司的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
12 祭司職份被更換,律法也必須有所更換。
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是故,假定這利未祭司職位能使人臻於完善,而人民係據此以接受法律,則何須另起用一與麥基洗德等次相承的祭司而不提名承襲亞倫?
斯言所指,屬另一支族,該支族向無供奉祭壇者。
祗是以食物、飲料、種種洗濯方法和肉體的規則加諸於人,以待改革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