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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6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6 福矣哉、聖矣哉!那在第一次復活有份的人——在這些人身上,第二次死亡沒有權威,反而要做 神和基督的祭司,並且隨同祂統治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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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6 有份於第一次復活的人是有福的,是聖潔的,他們不在第二次死亡的權勢之下。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與祂共掌王權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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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人是有福的、聖潔的,第二次的死沒有能力轄制他們。他們還要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與他一同作王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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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6 那些在第一次復活中有份的人是蒙福的、是聖潔的!第二次的死沒有權柄轄制他們;他們將成為神和基督的祭司,與基督一同做王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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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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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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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6
19 交叉參考  

對於替我們建立了國度使我們成為祂父 神的祭司者,則願光榮、權力屬之,永垂無彊!阿們。


有耳者,讓他聽聽神靈對教會說些甚麼。得勝者絕不致於遭第二次死亡之害。』


死亡和陰間,都被投入火湖:斯乃第二次的死。


對吾人 神,使他們成為國王和祭司:他們必在地上實行統治。』


然而,諸位乃一蒙選拔的民族,是王室的祭司,是個神聖之邦、保有之民,自應宣揚那召喚你們出幽暗而入其奇妙之光者的大德。


倘若忍受,亦必共同統治;若否認祂,祂也必否認我們;


既是兒女,即為繼承人:一方面是 神的繼承人,另一方面是基督的共同繼承人;唯須和祂共苦共難,方得和祂同受尊榮。


注意,我必速至:凡謹守此書之預言者,洵為有福!』


我又聽見有聲音出自穹蒼說:『你寫:福矣哉,死了的人們!即從此死於主內的人們』。神靈曰:『然,彼輩辛勞,宜安息!因為他們的功業,隨之俱去』。


至此,弟兄們,我依仗 神的仁慈,要求你們將自己的身體作為一個 神所喜悅的活而聖的祭品獻上:斯即你們心靈的祭禮。


可是對於胆怯者、狐疑不信者、可憎者、兇殺者、淫亂者、行巫術者,拜偶像者,以及一切虛偽者,必在用火與硫磺燃燒的湖裏有他們的份:此即第二次的死。』


你們自己也當酷似有生機之石,築成一所靈性的房屋作神聖祭司職務之用,通過耶穌基督,獻上可蒙 神接納的靈性之祭;


同席者之一聞言,對耶穌說:『能在 神的國裏參加宴會者,其人福矣!』


得勝者,我必賜席和我同坐我的寶座,一如我已得勝,與我父同坐在祂的寶座上。


不再有黑夜了!他們毋須燈光、日光,因為主 神必光照他們;他們並且世世實行統治。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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