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對那班查考我的人的申辯是這樣的——
3 對那些責難我的人,我的答覆是這樣:
3 對那些盤問我的人,這就是我的答辯。
3 對那些評斷我的人,我的辯護是這樣的:
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當我初次申辯時,無一人站在我方面;所有的人都背棄了我。但願不對他們作計較!
但那些採敵對態度宣傳基督的人,並不純正,祗想在我的枷鎖之上增加我的痛苦。
我這樣思念你們每個人,是對的,因為我心裏有你們;不論我是身陷囹圄,或是為福音辯證,你們都是我的恩澤的共同享受人。
以故,我因為睽隔,才書寫這般事,庶幾我出現時,不嚴厲處置:根據主所授與我的權力,是去建樹而不摧毁。
務必檢查自己是否有信心,並且證明自己!除非諸位是名不符實之徒,難道你們不感覺耶穌基督是在自己心裏嗎?
蓋諸位孜孜求證,要證明是基督假我發言,而基督之應付你們,並不示弱,反而在你們身上強而有力。
倘有人自以為是個先知,或是個屬靈的人,務必明瞭我所寫給諸位的,是主的命令;
我答覆他們說,在被告與原告面對面為自己答辯其被控罪名以前,就交給人去處置,是不合乎羅馬慣例的。
『諸位弟兄和父老,現在請聽我向你們申辯!』
當人們帶你們進會堂、到地方官和掌權者那裏,不必憂慮應如何申辯或發言,
縱令我對別人不算一名使徒,但對你們是毫無疑義的;因為諸位之皈依主,是我担任使徒職的印證。
我們豈是無權吃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