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12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12 法律原與信德無關,但是『守斯法者,即依此而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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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律法並非以信心為本,而是說:「遵行律法的人必因此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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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律法本來不是出於信,而是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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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律法不是本於信,但是「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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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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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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