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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8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18 因為假若我重建我所摧毁了的東西,我就將自己構成一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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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8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就表明我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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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8 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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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8 因為我如果重建自己以前所拆毀的,就證明我是違犯律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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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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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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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8
9 交叉參考  

假若你的弟兄為着食物而發愁,你就算是不實踐仁愛之道。不可按照你的食物毁滅那人,基督曾為他而死。


弟兄們,我若仍舊鼓吹割禮,何以迄今遭受迫害?夫如是,則十字架之為障礙,已不存在。


我絕不將 神的恩惠置諸高閣:假若通過法律可以取義,則基督之死,毫無理由。


你若奉公守法,割禮誠為有益:但你若是個作姦犯法的人,你的割禮便不成其為割禮。


假若以吾人之不義,讚美 神之義,該如何說? 神大發雷霆,豈謂不義?(我是就人情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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