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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5:27 - 楊格非官話《新約全書》

27 就應當將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好叫我回來的時候、得我的本銀和利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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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7 就應該把錢存入錢莊,等我回來可以連本帶利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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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7 那麼你就應該把我的錢放給兌換銀錢的人,等我回來時,能連本帶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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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7 那你就應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到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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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7 你就應該把我的銀子存到錢莊裡,這樣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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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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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5:27
6 交叉參考  

主人回答說、你這惡而且惰的僕、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可將他這一千奪過來、給那有十千的、


我們曉得律法上所說的話、是對奉律法的人說的、好塞住眾人的口、使天下人在上帝面前、都為有罪的、


要審判眾人、並且責備他們中間一切犯罪不敬虔的人、因為他們用不敬虔的心、行不敬虔的事、又說了謗讟主的妄言、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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