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5:27 - 楊格非官話《新約全書》27 就應當將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好叫我回來的時候、得我的本銀和利銀了、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7 就應該把錢存入錢莊,等我回來可以連本帶利還給我。』 參見章節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27 那麼你就應該把我的錢放給兌換銀錢的人,等我回來時,能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新譯本27 那你就應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到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7 你就應該把我的銀子存到錢莊裡,這樣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得回來。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