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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4:21 -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1 都不可離你的眼目, 要存記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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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1 不要讓它們離開你的視線, 要牢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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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1 不可讓它們離開你的眼目, 要謹記在你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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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1 不要讓它們離開你的眼目, 要把它們謹守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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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1 都不可離你的眼目, 要存記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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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1 不可使它們偏離你的眼目, 要存記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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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21 不要讓它們溜走,要記住它們,銘刻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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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4:21
10 交叉參考  

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 你的律法在我心裏。


我兒,你若領受我的言語, 存記我的命令,


你若心中存記, 嘴上咬定,這便為美。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 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我兒,要謹守真智慧和謀略, 不可使她離開你的眼目。


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 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


要常繫在你心上, 掛在你項上。


繫在你指頭上, 刻在你心版上。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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