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9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9 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至聖之物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中留下不燒的部分,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參見章節新譯本9 以色列人所獻一切不經過火、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素祭、一切贖罪祭和一切贖愆祭,都要作至聖的物,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9 人們帶來獻給我的至聖物,就是所有的祭物,包括所有的素祭、所有的贖罪祭、所有的贖愆祭,其中沒有燒獻的要歸屬你;這些是至聖的,歸於你和你的子孫。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9 這是至聖供物中所給你的,一切獻給我為至聖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不被火燒的供物,都要歸你和你的子孫。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9 至於不在祭壇上焚燒的那些至聖的祭物當中,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等供物可歸你們。所有獻給我的至聖祭物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