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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5:34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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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34 但不可出賣利未人城郊的草場,那是他們永遠擁有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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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34 只是他們城郊之地不可出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地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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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34 此外,他們城郊的牧野不可出售,因為那是他們永久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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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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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34 但是利未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不可賣的,因為這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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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5:34
7 交叉參考  

按名派定的人要把應得的分給亞倫子孫,住在各城郊野、祭司所有的男丁和一切載入家譜的利未人。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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