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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2 - 和合本修訂版

2 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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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 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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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 但是,沒有隱藏的事不被揭露出來,沒有祕密的事不被人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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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 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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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 被掩蓋的事沒有將不被顯露出來的,隱祕的事也沒有將不被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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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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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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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2
10 交叉參考  

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


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一切的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


他們獻祭物作為給我的供物, 卻自食其肉, 耶和華並不悅納他們。 現在他必記起他們的罪孽, 懲罰他們的罪惡; 他們必返回埃及。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也沒有不露出來的。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也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在那日,上帝要藉著基督耶穌,按照我所傳的福音,審判人隱藏的事。


所以,時候未到,在主來以前甚麼都不要評斷,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揭發人的動機。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裏得著稱讚。


因為我們眾人必須站在基督審判臺前受審,為使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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