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6:4 - 和合本修訂版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別人寄託他的,或是他所撿到的失物,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4 一旦他意識到自己犯了罪,必須歸還一切靠偷盜、欺詐、侵佔、拾遺、 參見章節新譯本4 他犯了罪,有了罪,就應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欺壓得來的,或是別人寄存在他那裡的,或是他拾去的失物,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4 當他犯罪而有了罪責時,他要歸還所搶奪的,或欺壓得來的,或交託他的寄存物,或撿到的失物,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4-5 如果他犯了上面所列的任何罪,他必須償還他用不誠實的方法取得的東西;是偷取的,是剝削的,是定金,是撿到的東西,是發假誓得來的東西,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他要全部歸還原主,並且加上百分之二十。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