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 9:12 - 和合本修訂版12 現在,不可把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把這地留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2 所以不要讓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要讓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為他們謀求平安和好處。這樣,你們就可強盛,吃那裡的美好出產,也可將那地方留給你們的子孫作為永久的產業。』 參見章節新譯本12 所以,你們不可把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你們永遠不可尋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把這地留給你們的子孫作產業,直到永遠。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2 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2 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2 他們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要強盛,享受這塊土地的產物,永遠傳給子孫,我們絕對不可跟那些人通婚,不可幫助他們繁榮興旺。 參見章節北京官話譯本12 你們不可將你們女兒給他們兒子為妻、也不可娶他們女兒給你們兒子為妻、不可幫助他們得平安、得好處、這樣、你們便可強盛、享受這地的佳產、並遺留這地與你們的後裔永遠為業。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