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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4:26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26 「無論甚麼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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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6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要愛我勝過愛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生命,否則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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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6 「凡到我這裏來的人,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子、兄弟、姊妹,甚至於自己的性命,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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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6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愛我不超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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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6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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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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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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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4:26
18 交叉參考  

我恨惡他們到極點, 以他們為我的仇敵。


何巴對他說:「我不去,我要回本地本族去。」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子,所以不能去。』


有一大羣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愛惜自己性命的,就喪失性命;那恨惡自己在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只要走完我的路程,完成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分,為 神恩典的福音作見證。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人若有兩個妻子,一個是他寵愛的,另一個是失寵的,她們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他失寵妻子生的;


關於自己的父母,他說:我未曾關注。 他的弟兄,他不承認, 他的兒女,他也不認識, 因為利未人遵行你的話, 謹守你的約。


不但如此,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弟兄勝過那條龍是因羔羊的血, 和因自己所見證的道。 雖然至於死,他們也不惜自己的性命。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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