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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48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48 至於那不知道而做了當受責打的事的,要少受責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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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48 但因不知道而做了該受懲罰之事的僕人,必少受責打。多賜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付誰,就向誰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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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48 但是那不知道主人的意旨,而做了應受拷打之事的,要少受拷打。給誰多,向誰要的也多;交託誰多,向誰索取的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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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48 但那不知道的,雖然作了該受責打的事,也必少受責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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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48 但那因為不知道而做了該打之事的人,將會受很少鞭打。所以誰被賜予的多,將來向誰索取的也多;託給誰多,將來向誰要求的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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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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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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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48
21 交叉參考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若有一個人無意中犯了罪,他就要獻一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凡有的,還要給他,讓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彼得說:「主啊,這比喻是對我們說的呢?還是也對眾人呢?」


「我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假如已經燒起來,不也是我所希望的嗎?


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到了,你做的是甚麼事?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清楚,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了。』


我若沒有來教導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 神並不追究,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着面,伏在地上,按他的罪照數責打。


這是按照可稱頌、榮耀之 神交託我的福音說的。


我從前是褻瀆、迫害、侮慢 神的人;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


提摩太啊,要持守所給你的託付。要躲避世俗的空談和那假冒知識的矛盾言論。


到了適當的時機,藉着傳揚福音,把他的道顯明了;這傳揚的責任是按着我們的救主 神的命令交託給我的—


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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