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 2:11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11 眾口都要宣認: 耶穌基督是主, 歸榮耀給父 神。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是主, 將榮耀歸於父上帝。 參見章節新譯本11 並且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給父 神。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1 萬口為了父神的榮耀 要承認耶穌基督是主。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使榮耀歸與父上帝。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使榮耀歸與父神。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1 眾口都要宣認: 耶穌基督是主, 歸榮耀給父上帝。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