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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28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28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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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8 因為我們堅信人被稱為義人是藉著信,不是靠遵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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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8 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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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8 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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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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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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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8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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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28
20 交叉參考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那位的,就有永生,不至於被定罪,而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因為我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個見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 神和好。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無能為力,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子,為了對付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從前你們中間也有人是這樣;但現在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這樣,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直到基督來了,好使我們因信稱義。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 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基於信,從 神而來的義,


好讓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但是有人會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給我看,我就藉着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給你看。


你這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嗎?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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