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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2:25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25 愛惜自己性命的,就喪失性命;那恨惡自己在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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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會失掉生命;憎惡自己今世生命的,必保住生命,直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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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5 誰珍惜自己的生命,必喪失它;誰在現世不顧自己的生命,必永遠保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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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喪掉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必會保全生命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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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去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將保全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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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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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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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2:25
13 交叉參考  

於是我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發生的事我都以為煩惱,全是虛空,全是捕風。


得着性命的,要喪失性命;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着性命。」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要得着生命。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將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必救自己的生命。


「無論甚麼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凡想保全性命的,要喪失性命;凡喪失性命的,要保存性命。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只要走完我的路程,完成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分,為 神恩典的福音作見證。


於是保羅回答:「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


有些婦人得回從死人中復活的親人。又有人忍受嚴刑,拒絕被釋放,為要得着更美好的復活。


弟兄勝過那條龍是因羔羊的血, 和因自己所見證的道。 雖然至於死,他們也不惜自己的性命。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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