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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13:18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18 看哪,我已陳明我的案, 知道自己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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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8 看啊,我已準備好辯詞, 我知道自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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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8 現在我已呈上我的案件, 我知道我自己得算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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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8 我已陳明我的案, 知道自己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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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8 我已陳明我的案, 知道自己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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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8 看哪,我已陳明我的案, 知道自己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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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18 我已準備好要提出抗辯, 因為我知道我會被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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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13:18
17 交叉參考  

其實,你知道我沒有行惡, 也無人能施行拯救,脫離你的手。


我這求告 神、蒙他應允的人 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 又公義又完全的人竟遭受譏笑。


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 讓我的申辯入你們耳中。


願人可與 神理論, 如同人與朋友一樣;


我就在他面前陳明我的案件, 滿口辯訴。


我持定我的義,並不放鬆; 在世的日子,我的心不責備我。


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看自己為義就停止,不再回答他。


『我是純潔無過的, 我是無辜的,在我裏面沒有罪孽。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的, 神奪去我的公理。


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義; 請再轉意,正義在我這裏。


我雖有義,我的口要定我有罪; 我雖完全,他必證明我為彎曲。


我雖完全,不顧自己; 我厭棄我的性命。


你儘管提醒我,讓我們來辯論; 儘管陳述,自顯為義。


我們所誇的是:我們在世為人,特別是跟你們的關係,是憑着 神所賜的坦率和真誠,不是靠人的聰明,而是靠 神的恩惠;這是我們的良心可以作證的。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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