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賊因飢餓偷竊充飢, 人不藐視他,
30 賊因充饑而偷, 沒有人藐視他;
30 盜賊因飢餓偷竊充飢, 人不會鄙視他。
30 如果竊賊實在飢餓,為了充飢而偷竊, 人們不會藐視他;
「你能為母獅抓取獵物, 使少壯的獅子飽足嗎?
免得我飽足了,就不認你,說: 「耶和華是誰呢?」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 以致褻瀆我 神的名。
或是起假誓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就要立刻賠還給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