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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0:17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17 「人若娶自己的姊妹,或是同父異母的,或是同母異父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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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7 「如果有人娶了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這是可恥之事,必須公開剷除他們。他與自己的姊妹亂倫,羞辱了她,要承擔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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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7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或是異父同母的,他見了她的下體,她也見了他的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二人必要從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體,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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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7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姐妹——無論是他父親的女兒還是他母親的女兒——他看了姐妹的下體,姐妹也看了他的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族人面前被剪除。他裸露了自己姐妹的下體,必須承擔自己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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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7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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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7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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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7 「人若娶自己的姊妹,或是同父異母的,或是同母異父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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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0:17
8 交叉參考  

況且她也真是我的妹妹;她與我是同父異母的,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她瑪對他說:「哥哥,不可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中不可以這樣做,你不要做這醜事!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這人與鄰舍的妻子行可憎的事,那人行淫污辱媳婦,在你那裏還有人污辱他的姊妹,父親的女兒。


你姊妹的下體,或是同父異母的,或是同母異父的,無論生在家或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交合,你要把那女人和獸殺死;他們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男人可免罪責;女人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與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同寢的,必受詛咒!』眾百姓要說:『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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