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8:4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4 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謹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4 你們必須遵行我的典章,持守我的律例。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參見章節新譯本4 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謹守我的律例,要遵照奉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4 你們要實行我的法規,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4 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謹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