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23:18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18 它的收益和獲利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私自屯積存留;因為它的收益必歸給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使他們吃飽,穿華麗的衣服。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8 但她得到的利潤和收入不會被積攢或儲存起來,而是要被獻給耶和華,用來供應那些事奉耶和華的人,使他們吃得飽足,穿得精美。 參見章節新譯本18 它的貨財和所得的利益要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必不會積聚或儲藏起來;因為它的貨財必歸給那些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使他們吃得飽足,穿得漂亮。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8 她的盈利和收入要歸耶和華為聖,不會儲蓄或積存;因為她的盈利要給那些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使他們吃得飽,穿得好。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8 她的貨財和利息要歸耶和華為聖,必不積攢存留;因為她的貨財必為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所得,使他們吃飽,穿耐久的衣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8 她的貨財和利息要歸耶和華為聖,必不積攢存留;因為她的貨財必為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所得,使他們吃飽,穿耐久的衣服。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8 它的收益和獲利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私自屯積存留;因為它的收益必歸給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使他們吃飽,穿華麗的衣服。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