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33:15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15 惡人若歸還抵押品,歸回所搶奪的東西,遵行生命的律例,不再作惡;他必存活,不致死亡。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5 償還抵押,歸還贓物,遵行生命之律例,不再犯罪,就必活著,不致死亡。 參見章節新譯本15 把抵押歸還,把搶奪人的物件償還,遵行賜生命的律例,不作惡事,他就必存活,不致死亡;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5 惡人若歸還抵押品,歸回所搶奪的東西,遵行生命的律例,不再作惡;他必存活,不致死亡。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5 例如把抵押的東西歸還原主,或把偷來的東西歸還原主—他改過,遵行賜生命的法律,他就得以存活,不至於死亡。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