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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3 - 南京官話《新約全書》

3 你們在黑暗地方所說的話、必定有人在光明地方說出來、在密室裏緊靠耳朵所說的話、必定有人在屋子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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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3 你們暗中說的話將被公佈於眾,你們在密室裡的私語將在屋頂上被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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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3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在屋頂上宣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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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3 所以,你們在暗處所說的,必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談的,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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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3 所以你們在暗中所說的,會在明處被聽見;你們在內室裡耳語的,將要在屋頂上被宣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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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3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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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3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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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3
7 交叉參考  

我在黑暗裏對你們說的、應該在光明地方說出來、你們聽在耳朵裏的、應該在屋上宣揚出來。


我告訴你們、凡有人說話虛假的、到審判的日子必定被上帝審問、


在屋子上的人不要下來拿家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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