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10 - 北京官話譯本
10 人所分別為聖的物、都歸與祭司、人將物進與何祭司舉獻、物就歸於何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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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人奉獻的聖物,無論是什麼,都要歸祭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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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人所獻的聖物,要歸給祭司;人無論獻給祭司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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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人的聖物原屬於自己,各人獻到祭司那裡的,要歸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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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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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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