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關於義,是因為我到父那裡去,而你們不再看到我了;
10 關於義,是因為我要去父那裡,你們再也看不到我了;
10 論正義,因為我往父那裏去,而你們不再見到我了;
10 在義方面,是因為我到父那裡去,你們就再看不見我;
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耶和華為自己公義的緣故, 喜愛使律法為大為尊。
「為了你的民,為了你的聖城,有七十個『七』被定下了,為要結束罪過,終止罪惡,贖清罪孽,帶來永遠的公義,封住異象和預言,膏抹至聖所。
我從父而出,來到這世界;又要離開這世界,到父那裡去。」
「現在我要回到派我來的那一位面前,你們當中卻沒有人問我:『你要到哪裡去?』
摩西在曠野怎樣把銅蛇舉起,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
為我做見證的另有一位,並且我知道,他為我做的見證是有效的。
耶穌說:「我與你們在一起的時候不多了,我要回到派我來的那一位面前。
因為他已經確立了日子,將要藉著他所設定的一個人,以公義來審判天下的人,並且藉著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給萬人帶來了確據。」
「這位耶穌,神已經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
你們拒絕了神聖、公義的那一位,而要求釋放一個殺人犯給你們。
有哪一位先知,你們的祖先不逼迫呢?他們殺了那些預言那義者要來的先知,現在你們又成為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凶手了。
原來,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本於信,以至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將因信而活。」
但本於神,你們卻是在基督耶穌裡的。基督耶穌為我們成了從神而來的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
神使那位沒有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要知道,我們藉著聖靈,本於信,滿懷著稱義的盼望;
正如大家所承認的,敬神的奧祕是極大的: 神以肉身顯現, 被聖靈證實, 被天使觀看, 被傳於萬邦, 被世人信仰, 被接在榮耀裡。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了贖罪而受苦, 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 為要把你們帶到神的面前。 照著肉身說,基督固然被處死了; 但照著靈說,他卻得以復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