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1:11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1 上主這樣說:「以東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不仁不義,用刀劍迫害他們的親族以色列人。他們的暴怒永不停;他們的忿恨永不止息。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1 耶和華說: 「以東人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收回對他們的懲罰, 因為他們拔刀追趕自己的弟兄, 沒有半點憐憫之心; 他們怒氣不息,永懷憤怒。 參見章節新譯本11 “耶和華這樣說: ‘以東三番四次犯罪, 我必不收回懲罰他的命令; 因為他拿刀追殺他的兄弟, 沒有絲毫憐憫; 他的怒氣不斷爆發, 他的忿怒永不止息。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1 耶和華如此說: 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 因為她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 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1 耶和華如此說: 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 因為她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 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1 耶和華如此說: 「以東三番四次犯罪, 怒氣不停發作,永遠懷著憤怒, 拿刀追趕兄弟,絲毫不存憐憫, 我必不撤銷對它的懲罰。 參見章節北京官話譯本11 主如此說、以東人犯罪至三至四、更用刀追殺兄弟、棄絕友愛的情、永遠發怒、時常懷恨、我因這罪降罰必不挽回。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