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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12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12 我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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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2 我每週禁食兩次,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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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12 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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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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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2 我一週禁食兩次,並奉獻我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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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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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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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12
24 交叉參考  

說:「跟我來,來看我多麼熱心為上主做事。」於是他們一起坐車到撒馬利亞。


「你們舉手禱告,我不聽;不管你們有多少禱告,我都不聽;因為你們雙手沾滿了血漬。


我問你們:人可以欺騙上帝嗎?當然不可以!可是你們欺騙了我。你們問:『我們怎樣欺騙你呢?』我說,就是在該獻的十分之一和祭物上欺騙了我。


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特別禮物的十分之一給了他們。因此我對他們說,他們在以色列不可擁有永久的產業。」


上帝見巴蘭;巴蘭說:「我已經造了七座祭壇,在每座祭壇獻上一頭公牛和一隻公羊。」


我告訴你們,你們一定要比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更忠實地實行上帝的旨意才能夠進天國。」


「你們要小心,不可在別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虔誠,故意讓別人看見。這樣做的話,你們就不能從天父獲得獎賞。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偽善的人;他們裝出一副苦相,故意蓬頭垢面,好讓別人看出他們正在禁食。我告訴你們,他們這樣做已經得了所能得到的報償。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偽善的人,喜歡在會堂裡或十字路口站著禱告,故意讓別人看見。我告訴你們,他們這樣做已經得了所能得到的報償。


有一次,施洗者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為什麼呢?」


「你們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把那些調味品,如薄荷、茴香,和其他的香料,奉獻十分之一給上帝,但是忽視了正義和對上帝的愛。其實,這才是你們必須實行的;至於其他的,也不可忽略。


你們也是一樣。當你們做完上帝吩咐你們做的一切事,要說:『我們原是無用的僕人;我們不過盡了本分而已。』」


那麼,我們有什麼可誇口的呢?一點兒也沒有!基於什麼理由呢?是由於遵守法律嗎?不是!是由於信。


使人在上帝面前無可誇口。


在同輩猶太人中,我比別人更積極地遵行猶太教規,更熱心遵奉祖宗的傳統教訓。


既然不是靠行為,你們就沒有什麼好誇口的。


身體的鍛鍊固然有些益處,靈性的鍛鍊在各方面對你都有益處,因為後者帶來今生和來生的盼望。


撒母耳去見掃羅,掃羅問候他說:「撒母耳,願上主賜福給你!我遵守了他的命令。」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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