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7:51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51 「我們的法律容許在沒有聽口供或查明真相之前定人的罪嗎?」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51 「難道不先聽被告申辯並查明真相,我們的律法就定他的罪嗎?」 參見章節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51 「難道我們的法律未事先聽取口供和查明作為就判決一個人嗎?」 參見章節新譯本51 “如果不先聽取他本人的口供,查明他所作的事,我們的律法怎能把他定罪呢?”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51 「如果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並且了解他做了什麼,我們的律法就定不了他的罪,難道不是嗎?」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51 「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51 「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