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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7:26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26 不可帶任何偶像回家,否則,你們將受這些偶像所受的詛咒。你們必須徹底憎恨厭惡這些偶像,因為它們是上主所詛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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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6 不可把可憎之物帶到家裡,否則你們會像它們一樣被毀滅。你們要極其憎惡、厭棄它們,因為它們是當毀滅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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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6 可厭惡的物,你不可帶進家裡去,免得你與那物一樣成了當毀滅的;你要非常憎恨它,十分厭惡它,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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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6 你不可把可憎之物帶進你家裡,免得你像它那樣成為當滅之物。你要徹底厭惡它,徹底憎惡它,因為那是當滅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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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6 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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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6 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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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6 你不可把可憎之物帶進你的家,否則,你就像它一樣成為當毀滅的。你要徹底憎恨它,極其厭惡它,因為這是當毀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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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7:26
15 交叉參考  

那日子來臨的時候,他們要扔掉自己所鑄造的金銀偶像,扔給老鼠和蝙蝠。


你們要把鍍過金或鑲過銀的偶像當垃圾扔掉,大聲喊:「滾開!」


你們都算不得什麼; 你們所做的都是虛無; 拜你們的人卑鄙可惡!


他們還鄉以後必須除掉所有可憎可厭的偶像。


「無論是以色列人或住在你們當中的外僑,凡離棄我、迷戀偶像、跟從偶像、墮落犯罪,然後又來求教先知的,我要親自教訓他!


以色列人要跟偶像絕緣; 我要垂聽他們的禱告,照顧他們。 我要像長青樹蔭庇他們; 我是他們一切福氣的源頭。


上主—萬軍的統帥說,他要發出這詛咒,使這詛咒進入每個盜賊的家和指著我的名發假誓之人的家。這詛咒要留在他們家裡,使它們都荒廢。」


你說不可姦淫,你自己姦淫嗎?你憎惡偶像,你自己盜取寺廟裡的東西嗎?


你們要收集城裡一切的財物,堆在廣場上,然後放火把城和城裡的一切財物都燒掉,當祭物獻給上主—你們的上帝。那城將永遠荒涼,不可重建。


凡是應該燒毀的東西,你們不可保留。這樣,上主就會息怒,以仁慈待你們。如果你們遵行我今天所頒布上主的一切誡命,履行他的要求,他就會以仁慈待你們,照他對你們祖先的應許,使你們人口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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