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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7:12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12 既然祭司制度改變,法律也得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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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2 既然這祭司制度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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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2 祭司的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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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2 祭司職份被更換,律法也必須有所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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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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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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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2 既然祭司的職分已更改,律法也需要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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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7:12
7 交叉參考  

我要按立他們當中的一些人作祭司和利未人。


你接納你的姊妹回來以後,會想起你所做的一切而覺得羞恥。雖然這件事沒有包括在從前我與你訂立的約裡面,我要把她們交給你,作為你的女兒。


從前頒給以色列人民的法律是根據利未的祭司制度的。那麼,要是利未祭司制度的工作是完全的,就用不著有另一種麥基洗德—不是亞倫—制度的祭司出現。


我們的主,就是現在所討論的那一位,是屬於另一支族的;這一支族從來沒有人當過祭司,在祭壇前供職。


這些只牽涉到飲食和不同的潔淨儀式罷了,是屬於外表的規例;它們的功效只到上帝改革一切的時候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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