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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 5:14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14 在我作猶大省長的十二年中,就是從亞達薛西作皇帝的第二十年到三十二年,我和我的親屬都沒有吃省長應得的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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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4 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至三十二年,也就是我奉派為猶大省長的十二年間,我和我的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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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4 自從我奉命在猶大地作他們省長的日子以來,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我和我的兄弟都沒有吃過省長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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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4 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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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4 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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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4 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省長的那日,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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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話譯本

14 自從王派我作猶大地的方伯、從亞達泄西王第二十年、直到第三十二年、共十二年、我和我本族的人並沒有吃方伯的廉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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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 5:14
9 交叉參考  

以下的記載是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事蹟。 亞達薛西作波斯皇帝的第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尼希米住在波斯京城書珊。


這事發生的時候,我不在耶路撒冷;因為亞達薛西作巴比倫王的第三十二年,我回去向他報告。過了不久,我得到王的許可


四個月後,有一天,亞達薛西皇帝正在進晚餐,我倒酒給他。他從來沒見過我愁眉苦臉,


那領五千塊金幣的,立刻去做生意,另外賺了五千。


那麼,我所得的報酬是什麼呢?就是我有傳福音而不叫人花錢的榮幸,就是說不享受傳福音應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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