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18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8 如果上帝賜產業是根據法律,那就不是靠應許了;然而,上帝賜產業給亞伯拉罕是靠應許的。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8 我們如果是靠遵行律法去承受產業,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 參見章節新譯本18 因為所承受的,如果是出於律法,就不是出於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賜給了亞伯拉罕。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8 如果繼業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是本於應許了;但是神把繼業賜給亞伯拉罕是藉著應許。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上帝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就不再是出於應許;但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