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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 4:11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11 「不分男女,無論是誰,沒有蒙王的召喚而擅自進去見王的,一定會被處死。這是法律,全國上下,無論是王的顧問或是各省的人民都知道。只有一個例外:如果王向那沒有蒙召的人伸出金杖,那人就可以免死。可是,已經有一個月王沒有召見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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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1 「王的所有臣僕和各省人民都知道有一條法令,不論男女,未蒙宣召擅入內院去見王的必被處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能活命。現在我已有三十天未蒙王召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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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1 “王所有的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條法令:無論男女,沒有奉召就擅入內院去見王的,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賜他免死,一律要處以死刑。現在我沒有奉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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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1 「王所有的臣僕和王各省的民族都知道:無論男女,如果不被召喚而進入內院去見王,那麼給他的只有一條法令,就是被處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得以存活;而我沒有被召喚去見王已經有三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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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1 「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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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1 「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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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1 「王所有的臣僕和各省的百姓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未奉召見,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處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但我沒有被召進去見王已經有三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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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 4:11
9 交叉參考  

如果陛下認為合適,請下一道御旨:從今以後,華實蒂不准再見王,並且把這御旨寫下來,定為波斯和米底亞的法律,永遠不得更改。也請陛下把王后的地位賜給比她好的女子。


她要在王宮留宿一晚,第二天早上就會被帶到另一個後宮去,交給管妃嬪的太監沙甲照料;除非王特別喜歡她,指名召喚她,她就沒機會再回到王那裡。


以斯帖又派他帶話給末底改,說:


末底改接到以斯帖的消息,


王問:「有誰在院子裡?」 這時,哈曼剛好走進王宮的院子,要來請求王把末底改吊在已經預備好的絞刑架上。


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站起來,說:


如果你們說不出我的夢,我只有一個辦法對付你們。你們彼此串通,想欺騙我,以為時間可以改變情況。現在快把我的夢說出來,我就知道你們真的會為我解夢。」


同樣,作丈夫的,你們跟妻子一同生活,也應該體貼她們在性別上比較軟弱。要尊重她們,因為她們跟你們一樣都要領受上帝所賜的新生命。能夠這樣,你們的禱告就不至於受阻礙。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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