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1:24 - 《官話和合譯本》24 凡你們脚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4 你們腳掌踏過的地方都要歸你們。你們的疆界南到曠野,北到黎巴嫩,東到幼發拉底大河,西到地中海。 參見章節新譯本24 你們腳掌所踏的地,都必屬於你們;從曠野到黎巴嫩,從幼發拉底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4 你們腳掌踏上的每一個地方,都將成為你們的;從曠野到黎巴嫩,從幼發拉底大河到西邊的海,將成為你們的地界。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4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黎巴嫩,並幼發拉底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4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黎巴嫩,並幼發拉底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