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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19:4 - 《官話和合譯本》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喫喝、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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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4 留他在家裡小住。他便在那裡住了三天,一起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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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強留那人,那人就與他同住了三天;他們一起吃喝,在那裡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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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4 他的岳父,就是那女子的父親挽留他,他就在岳父那裡住了三天。他們又吃又喝,在那裡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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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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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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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19:4
4 交叉參考  

利百加的哥哥和他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他可以去。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衆子、趁着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他丈夫起來、帶着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他、用好話勸他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他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的迎接。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喫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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