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3:8 - 《官話和合譯本》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麽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8 一連七天你們要獻火祭給耶和華。第七天,你們要舉行聖會,不可做日常工作。」 參見章節新譯本8 這七天你們要每天獻火祭給耶和華;第七日應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8 你們要連續七天獻火祭給耶和華,第七天要有神聖的聚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