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47:14 - 《官話和合譯本》14 你們承受這地爲業、要彼此均分、因爲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爲業。○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4 其他各支派都要均分,因為我曾起誓將這地方賜給你們祖先。這地方必成為你們的產業。 參見章節新譯本14 你們要均分這地為業,因為我曾舉手要把這地賜給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給你們為業。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4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4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4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給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