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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28:24 - 新译本

24 一连七日,每日都要献上这样的祭物,给耶和华作馨香火祭的食物,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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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4 接连七天,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还要照上面的规定给耶和华献上馨香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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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24 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酒祭以外,一连七天,每天都要这样献上火祭的食物,作馨香之气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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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24 一连七天,在经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浇酒祭之外,每天要这样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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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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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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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28:24
5 交叉引用  

和这一只羊同献的,要用一公斤细面与一公升榨成的油混和,又要用一公升酒作奠祭。


这节期的七天,每天他都要为耶和华预备无残疾的公牛七头和公绵羊七只作燔祭;他每天又要预备公山羊一只作赎罪祭。


祭司把这些焚烧在祭坛上,是献给耶和华作食物的火祭。


你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这样: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天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事奉,多次献上同样的祭品,那些祭品永远不能把罪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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