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如果头一个约没有缺点,就没有寻求另一个约的必要了。
7 因为如果第一个约没有缺点,就不必另立新约了。
7 原来,如果那第一个约是无可指责的,就没有寻求第二个约的必要了,
7 第一个约若没有瑕疵,就无须寻求第二个约了。
7 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
7 假如第一个契约无懈可击,那就不需要再有第二个契约取代它了。
这样,律法和 神的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所赐下的律法能使人得生命,义就真的是出于律法了。
“我不但与你们立这约,起这誓;
这样看来,如果借着利未人的祭司制度能达到完全的地步,为甚么还需要照着麦基洗德的体系,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照着亚伦的体系呢?
一方面,从前的条例因为软弱,没有用处,就废弃了;
但是现在耶稣得了更尊贵的职分,正好象他是更美的约的中保,这约是凭着更美的应许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