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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 4:11 - 新译本

11 “王所有的臣仆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条法令:无论男女,没有奉召就擅入内院去见王的,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赐他免死,一律要处以死刑。现在我没有奉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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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11 “王的所有臣仆和各省人民都知道有一条法令,不论男女,未蒙宣召擅入内院去见王的必被处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能活命。现在我已有三十天未蒙王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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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11 “王所有的臣仆和王各省的民族都知道:无论男女,如果不被召唤而进入内院去见王,那么给他的只有一条法令,就是被处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得以存活;而我没有被召唤去见王已经有三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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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11 “王所有的臣仆和各省的百姓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未奉召见,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处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但我没有被召进去见王已经有三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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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11 「王的一切臣仆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现在我没有蒙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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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11 「王的一切臣仆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现在我没有蒙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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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11 “王的所有侍从和全王国上下都知道,任何人如果不经宣召而擅入内宫者,不论男女,一律处死,这是法律。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才能免死。而我已经有三十天没有蒙王宣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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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 4:11
9 交叉引用  

王若是赞成,可以下一道谕旨,并且写在波斯和玛代的法令中,永不废除。不准瓦实提再到亚哈随鲁王面前来,又请王把她王后的位分赐给另一位比她好的人。


她晚上进去,次日早晨回到第二女院去,交给管理妃嫔的沙甲,就是王的太监;除非王喜悦她,题名召她,她就不再进去见王。


以斯帖把以下的话告诉哈他革,又吩咐他回复末底改说:


哈他革把以斯帖的话都告诉末底改。


王问:“谁在院子里?”那时哈曼正进了王宫的外院,要求王把末底改挂在哈曼为他预备的木架上。


王向以斯帖伸出了金杖,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的面前;


如果你们不把那梦向我说明,只有一个办法对付你们。你们串通在我面前胡言乱语,希望时势有所改变。你们现在要把梦告诉我,好使我知道你们真能把梦的意思向我解释。”


照样,你们作丈夫的,也要合情合理的与妻子同住。要体谅她比你软弱,要尊敬她,因为她是和你一同承受生命的恩典的。这样,就使你们的祷告不受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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