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
35 在至高者面前冤枉他人,
35 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的公正,
35 在至高者面前 扭曲人的公正,
35 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正直,
35 当人的权利在至高者的面前得不到尊重的时候,
我知道耶和华必为困苦人伸冤, 必为穷乏人辨屈。
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 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为要屈枉穷乏人, 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 以寡妇当作掳物, 以孤儿当作掠物。
人将世上被囚的踹在脚下,
王啊,至高的上帝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
「人若有争讼,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