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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2:25 -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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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会失掉生命;憎恶自己今世生命的,必保住生命,直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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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去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将保全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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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25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丧失性命;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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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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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丧掉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必会保全生命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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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25 那些爱惜自己生命的人会失去生命,而憎恶世上自己生命的人则会保全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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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2:25
13 交叉引用  

我所以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为烦恼,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亲、母亲、 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 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保罗说:「你们为什么这样痛哭,使我心碎呢?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


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


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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