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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28:24 -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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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4 接连七天,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还要照上面的规定给耶和华献上馨香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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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24 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酒祭以外,一连七天,每天都要这样献上火祭的食物,作馨香之气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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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24 一连七天,在经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浇酒祭之外,每天要这样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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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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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24 一连七日,每日都要献上这样的祭物,给耶和华作馨香火祭的食物,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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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28:24
5 交叉引用  

和这一只羊羔同献的,要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与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为奠祭。


这节的七日,每日他要为耶和华预备无残疾的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每日又要预备公山羊一只为赎罪祭。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  上帝 ,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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