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a Todo Logo
在线圣经
- 广告 -




民数记 7:27 - 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7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参见章节 复制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7 作燔祭的一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和一只一岁的公羊羔;

参见章节 复制

中文标准译本

27 一头公牛,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参见章节 复制

和合本修订版

27 一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小公羊作燔祭;

参见章节 复制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7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参见章节 复制

新译本

27 一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参见章节 复制




民数记 7:27
10 交叉引用  

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 燔祭,你也不喜悦。


耶和华说: 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 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 我已经够了; 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 我都不喜悦。


他被欺压, 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 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 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 我却不悦纳, 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


跟着我们:

广告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