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0:17 - 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17 「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参见章节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17 “如果有人娶了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姊妹,这是可耻之事,必须公开铲除他们。他与自己的姊妹乱伦,羞辱了她,要承担自己的罪。 参见章节中文标准译本17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姐妹——无论是他父亲的女儿还是他母亲的女儿——他看了姐妹的下体,姐妹也看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族人面前被剪除。他裸露了自己姐妹的下体,必须承担自己的罪责。 参见章节和合本修订版17 “人若娶自己的姊妹,或是同父异母的,或是同母异父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17 「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参见章节新译本17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或是异父同母的,他见了她的下体,她也见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 参见章节圣经–普通话本17 “‘如果有人娶了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姐妹,彼此有了性关系,他们就做了可耻的事,必须在公众面前把他们公开除名。这人与自己的姐妹有了性关系,必须承受罪罚。 参见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