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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11:10 - 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10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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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10 但海洋与河流里无鳍无鳞的动物,你们要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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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10 而无论海里、河里,一切水生的群居爬物、一切水里的活物中,凡是无鳍无鳞的,对于你们都是可憎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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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10 凡在海里、河里和水里滋生的动物,就是在水里所有的动物,无鳍无鳞的,对你们是可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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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10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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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10 在水中游动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无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若是没有翅和鳞的,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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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10 但不可以吃没有鳍没有鳞的水生动物,对于你们,它们是可憎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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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11:10
10 交叉引用  

神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


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 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


为非作歹的,被义人憎嫌; 行事正直的,被恶人憎恶。


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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